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19M/202012-00332 | 组配分类 | 受灾人员救助 |
发布机构 | 甲路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0-12-31 11:37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救助,受灾,申请,灾害,家庭,评议,公示,情况,社区,乡镇,民主,县级,人员,进行,应急,生活,审核,街道,自然,审批表,受灾人员救助 |
信息来源 | 甲路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民政、扶贫、救灾 / 公告 |
信息名称 | 甲路镇受灾人员救助流程 | 内容概述 |
一、救助程序
根据下拨的自然灾害冬春救助资金(下拨资金表附后),制定冬春救助方案,具体程序如下:
(一)户报: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村民小组提名。
(二)村评: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评议确定拟救助对象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人口、所在村民组、救助金额、监督电话等,公示无异议后建立冬春救助台账,填报《宁国市2020年受灾群众冬春救助花名册》报镇政府审核,村务必于2021年1月12日前将评议会议记录、《救助花名册》、《一卡通发放表》、公示照片等各项材料报镇应急管理站陈光辉或殷祖军处。
(三)镇审:镇政府对需救助对象进行必要的调查,掌握受灾困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救助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宁国市2020年冬春救助一卡通发放花名册》,并报市应急部门审批。
(四)市定:市应急管理部门审批,正式确定受救助人员。
(五)发放救助金。镇政府根据市应急部门审批结果,在财政涉农资金发放录入系统中登记造册,经逐级审核后,实行“一卡通”打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