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19M/202012-00332 组配分类 受灾人员救助
发布机构 甲路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12-31 11:37
发布文号 关键词 救助,受灾,申请,灾害,家庭,评议,公示,情况,社区,乡镇,民主,县级,人员,进行,应急,生活,审核,街道,自然,审批表,受灾人员救助
信息来源 甲路镇人民政府 主题导航 民政、扶贫、救灾 / 公告
信息名称 甲路镇受灾人员救助流程 内容概述

甲路镇受灾人员救助流程

一、救助程序

根据下拨的自然灾害冬春救助资金(下拨资金表附后),制定冬春救助方案,具体程序如下:

(一)户报: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村民小组提名。

(二)村评: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评议确定拟救助对象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人口、所在村民组、救助金额、监督电话等,公示无异议后建立冬春救助台账,填报《宁国市2020年受灾群众冬春救助花名册》报镇政府审核,村务必于2021112日前将评议会议记录、《救助花名册》、《一卡通发放表》、公示照片等各项材料报镇应急管理站陈光辉或殷祖军处。

(三)镇审:镇政府对需救助对象进行必要的调查,掌握受灾困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救助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宁国市2020年冬春救助一卡通发放花名册》,并报市应急部门审批。

(四)市定:市应急管理部门审批,正式确定受救助人员。

(五)发放救助金。镇政府根据市应急部门审批结果,在财政涉农资金发放录入系统中登记造册,经逐级审核后,实行一卡通打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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