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19M/202012-00333 组配分类 受灾人员救助
发布机构 甲路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12-31 11:38
发布文号 关键词 救助,受灾,人口,灾害,每人,每户,自然,标准,损坏,生活,困难,紧急,资金,一般,房屋,定当,过渡期,分层,自救,万元;,受灾人员救助
信息来源 甲路镇人民政府 主题导航 民政、扶贫、救灾 / 公告
信息名称 甲路镇受灾人员保障标准 内容概述

甲路镇受灾人员保障标准

一、受灾人员保障标准

主要解决遭受自然灾害地区的居民无力克服的衣、食用、住、医等临时困难、一般根据当次自然灾害所筹资金数额、受灾范围、受灾群众的困难程度和自救能力等方面因素、分层分类合理确定当救助标准、具体参照省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补助标准:

房屋倒塌:放弃宅基地:每户补助4万元,自建房:每户补助4万;在城里买房:7百元/平方且不超过一百平米。

全镇户均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600元。根据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一般困难户户均600800元;重点救助对象户均800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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