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19M/202101-00047 | 组配分类 | 住房救助 |
发布机构 | 甲路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1-01-07 08:48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补助,房屋,宅基地,损毁,万元;,灾害,平米,买房,城里,导致,放弃,超过,自然,米,最,700,100,住房救助 |
信息来源 | 甲路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告 |
信息名称 | 关于住房救助救助标准的说明 | 内容概述 |
因自然灾害导致房屋损毁的:1.放弃宅基地的补助4万元;2.自建房屋的补助4万元;3.在城里买房的补助700/米,最多不超过100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