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19M/202101-00050 | 组配分类 | 就业救助 |
发布机构 | 甲路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1-01-07 09:1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帮扶,困难户,困难,群众,产业,就业,政策,岗位,各乡,发展,补贴,工作,资金,组织,补助,示范,宁国市,在册,特色,脱困,就业救助 |
信息来源 | 甲路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民政、扶贫、救灾 / 通知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宁国市困难群众产业就业帮扶巩固提升方案等四个提升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街道,市直结对帮扶单位:
根据宣城市督导我市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困难群众造血功能,促进困难群众稳定增收,确保困难群众家庭医生免费签约履约率,慢性病就诊证等证件应办尽办,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经研究,制定《宁国市困难群众产业就业帮扶巩固提升方案》等四个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4月23日
宁国市困难群众产业就业帮扶巩固提升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决策部署,推动产业就业帮扶工作发展,拓宽困难群众稳定增收渠道,增强造血功能,提高收入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突出产业帮扶在困难群众帮扶中的优先地位,建立完善经营主体与困难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和支持有劳动能力的困难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和传统手工业;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切实提高困难户的家庭收入。
二、实施对象
全市建档在册农村困难户。
三、产业就业帮扶模式
(一)产业帮扶模式。
帮扶困难户发展特色种植业、特色养殖业和传统手工业,大力培育、引进、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困难户脱困。
(二)就业帮扶模式。
开发农村保洁、治安、护路、管水、扶残助残、养老护理、林区管护、公共卫生、公共基础设施维护等乡村公共服务类岗位,优先安置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困难劳动力,提高岗位上岗率。
四、帮扶政策措施
(一)产业帮扶政策措施。
1.政策帮扶。①“1+1+5”产业政策。在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扶持政策中的示范主体培育、高效设施补助、示范模式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销售、特色种养方面均给予不同标准的奖补,在册困难户自主发展产业的,不受面积等门槛限制,优先推荐申报。
②菜篮子保障扶持政策。对新建设施蔬菜基地奖补1000元/亩;老设施蔬菜基地奖补500元/亩;露地蔬菜奖补200元/亩,在册困难户申报奖补不受面积限制。
2.结对帮扶。①组织詹氏公司等林特加工企业、顺安公司等畜禽加工企业、金东坊等中药材加工企业、云尖生态公司等茶叶加工企业与与困难户签订原材料收购订单,及时收购困难群众山核桃、竹笋、畜禽、中药材、茶叶等原材料。组织企业向有需要的困难户免费提供鸡苗,组织山里仁公司等农业企业吸纳困难户中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进厂务工。
②引导合作社吸纳当地困难户作为社员,家庭农场辐射困难户带动产业发展,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在申报县、市、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时,将带动困难户作为考核参考指标之一。
3.技术帮扶。落实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度,组织农技人员对自种自养困难户开展技术包保服务,确保有产业发展需求的困难户都有产业发展指导员或农技人员入户指导服务。
对有意愿参加培训的困难群众优先安排职业农民培训,有针对性地进行课程设置,重点在特色种养、生态农业、乡村旅游等方面进行培训,从技术培训上帮助贫困群众进行自主创业就业。
(二)就业帮扶政策措施。
公益性岗位由用人单位发放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岗位工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个人岗位补贴,给予用人单位五项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至退休。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农业农村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产业帮扶和人就业帮扶,按部门职责分工做好政策指导、信息提供和帮扶服务。各乡镇(街道)为实施主体,负责资金统筹、补助到户、岗位开发和组织实施等具体工作,确保各项优惠政策和帮扶措施真正落实。
(二)强化规范管理。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组织人员,深入调查研究,把相关政策和资金用实、用足、用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兑付奖补资金,帮助困难对象脱困。本实施方案未明确部分内容依照现行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同一帮扶项目的资助、补助或救助资金与其他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加强宣传引导。发展产业是困难群众实现脱困的根本之策,要因地制宜把培育产业、帮扶就业作为困难群众帮扶的根本出路,各帮扶单位、各乡镇、街道和各村要利用多种形式的宣传方式,对帮扶政策进行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困难群众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困难群众脱困致富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