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6475761XE/202101-00028 | 组配分类 | 部门项目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1-01-12 10:22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宁国市2020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部门项目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 主题导航 | 农业、林业、水利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2020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 内容概述 |
根据有关要求,现将宁国市2020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0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农〔2019〕1553号)文件,下拨我市2020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补助资金10万元。年度总体目标:为修复我市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2020年在我市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放流品种:光唇鱼、光倒刺鲃、鲢鱼等苗种,规格在3cm以上;放流数量:20万尾以上。各项绩效指标分解如下:
(一)产出指标。1、数量指标:渔业增殖放流规模20万尾;2、质量指标:放流苗种规格≥3cm,优质健康,检验检疫≥90%;3、时效指标: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补助资金年度支出率≥90%;4、成本指标:支出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100%)。
(二)效益指标。1、经济效益指标:渔业增殖放流产出比≥1:10;2、社会效益指标: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无);3、生态效益指标:未开展增殖放流时期增长比率≥10%;4、可持续影响指标:修复渔业资源持续发挥作用年限(10年)。
(三)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8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考评的要求,我中心对2020年度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的实施情况、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综合的考评,考评认为2020年度已实施的项目完成情况良好,达到预定目标。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2020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项目资金10万元全部拨付到位,该资金由我中心实际用于2020年度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并已执行完毕。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我中心在资金管理上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设置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账,进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总体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实施要求、监管措施等。根据有关要求,苗种费用支出占总资金的95%,即9.5万元,组织放流宣传、维护、管理费等工作费用0.5万元。资金使用无违规违纪问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20年4月24日和6月4日,市渔业管理服务中心在宁国市东津河仙霞镇河道、中溪镇河道、万家乡河道、宁墩镇河道、梅林镇河道,中津河甲路河道以及青龙湖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放流品种为光唇鱼、光倒刺鲃和鲢鱼。数量共计29.0801万尾,其中光唇鱼8.154万尾,光倒刺鲃0.5087万尾,鲢鱼20.4174万尾。
(2)质量指标。经现场检测,放流品种光唇鱼平均规格3.33cm、光倒刺鲃平均规格4.54cm、鲢鱼平均规格3.54cm。本次检验检疫批次比例为100%。
(3)时效指标。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补助资金年度支出率。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补助资金10万元已全部支出,支出率100%。
(4)成本指标。支出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
渔业增殖放流投入产出比。放流河流为通江开放性河流,难以评估存活率,按照一般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存活率估计为30%,其中光唇鱼2.4万尾,光倒刺鲃0.15万尾,鲢鱼6万尾。按照当前商品鱼规格和市场价计算,投入产出比约为1:11.682。
(2)社会效益指标。资金使用无违规违纪问题。
(3)生态效益指标。重要经济物种放流回捕产量对照(未开展增殖放流时期或地区)增长比率约为20%,对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具有明显促进作用。同时,放流光倒刺鲃和鲢鱼,对于青龙湾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资源保护和对饮用水水源地的净水作用,起到很好的改善作用。
(4)可持续影响。有效改善和增殖了鱼类种群结构,维护了生物多样性,增加了资源总量,补充水生生物资源群体,天然水域渔业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
3、满意度指标。
抽样调查满意度为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采取网上公开询价招标方式确定供苗单位。经市农业农村局党委扩大会议讨论批准,按照政府采购有关程序,对放流苗种采购进行询价采购。由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办确定评审专家组,对投标单位的标书进行评审,确定供苗单位。
2、开展放流水域筛选。由乡镇村提出放流申请,我中心根据各乡镇村近年来属地护渔管理情况,组织人员对上报放流水域进行筛选,确保放流水域符合国家渔业水质标准,以及能够为共同利用的开放型公共水域。同时选择对资源恢复和水域生态修复的品种,适宜放流的广布性经济物种光唇鱼、光倒刺鲃和鲢鱼。
3、向社会公开公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开展前,在网站上进行公示,提高公众知晓度;放流过程请公证机关进行现场公证,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