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
1.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管辖区域;
2.开发区小学、开发区南山幼稚园、开发区幼儿园、开发区实验学校、阿基米德幼儿园和其他属于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并在原开发区分局管辖范围内的其他单位;
3.开发区管委会及其二级机构(含其他单位在开发区南山园区管辖区域内设置的二级机构或者单位)自办食堂;
4.东正市场、光彩市场、开发区农贸市场内各类市场主体;
5.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管辖的生产加工型市场主体区域界定为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原则上以独山路以南-外环南路以北-外环西路以东-宜黄公路以西为界(含路段两侧),市场主体类型界定为企业。
6.南山园区范围内,利用生产加工型企业、工业园、创业园(不含物流园区)或生产加工型企业闲置厂房以及倒闭、破产或停产企业厂房开展经营活动的各类市场主体统一划归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管辖。
二、南山市场监管所:
1.南山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
2.南山街道办事处及其二级机构(含其他单位在南山办事处管辖区域内设置的二级机构或者单位)自办食堂;
3.经济开发区南山园区范围内,利用生产加工型企业沿街门面房开展经营活动的各类市场主体划归南山市场监管所管辖(生产加工型企业除外)。
三、西津市场监管所:
1.西津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
2.西津市场监管所与南山市场监管所辖区分界:宁阳西路“徽扬楼”沿仙霞路至津河西路止以东、津河西路(仙霞大桥至老西津大桥段)以北为西津市场监管所辖区,宁阳西路“徽扬楼”沿仙霞路至津河西路止以西、津河西路(仙霞大桥至老西津大桥段)以南为南山市场监管所辖区。
四、河沥市场监管所:
1.河沥溪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
2.汪溪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
五、港口市场监管所:
1.港口镇;
2.港口工业园区;
3.青龙乡;
4.方塘乡。
六、梅林市场监管所:
1.梅林镇;
2.宁墩镇;
3.南极乡;
4.万家乡。
七、中溪市场监管所:
1.中溪镇;
2.仙霞镇;
3.云梯畲族乡。
八、青龙湾市场监管分局:
1.竹峰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
2.甲路镇;
3.胡乐镇;
4.霞西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