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64753563W/202101-00061 | 组配分类 | 救灾财政资金使用 |
发布机构 | 南极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1-01-08 14:52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信息来源 | 南极乡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政策】关于下拨2020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村委会: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0〕1571号)和《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0〕158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中央及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分配下达(具体金额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的救灾资金,主要用于今冬明春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保障,原则上每户补助最低不少于600元、最高不超过1500元。
二、各地要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有关规定,严格加强救灾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要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救助政策要向倒房重建户、受灾低保对象、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倾斜,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本次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专款专用,接受社会监督。救灾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打卡发放到户
四、各村“一卡通”发放表于2021年1月14日前报乡应急办(联系人:钱起鹏,联系方式:0563-4660001)。
附件:1、宁国市2020年受灾群众冬春救助花名册。
2、宁国市2020年冬春救灾款“一卡通”发放表。
2021年1月5日
南极乡2020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
行政村 |
应急生活救助资金(万元) |
备注 |
全乡 |
合计 |
45 |
|
1 |
杨狮村 |
5.5 |
|
2 |
永宁村 |
8 |
|
3 |
龙川村 |
10 |
|
4 |
南极村 |
11.5 |
|
5 |
梅村村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