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436/202101-00121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胡乐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1-08 11:35
发布文号 胡政〔2021〕1号 关键词 关于发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本级政府文件
信息来源 胡乐镇人民政府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关于发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发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各村:

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拨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宁应急〔2020〕126号)有关规定,给予我镇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共18万元。结合我镇自然灾害情况,经研究并报请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本次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下达(具体金额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的救灾资金,主要用于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

二、各村要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有关规定,严格加强救灾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要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向倒房重建户、受灾低保对象、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倾斜。

三、本次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专款专用,接受社会监督。救灾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打卡发放到户。

四、各村“一卡通”发放表于2021年1月13日前报镇安监站(联系人:甘成敏、杨艳)

附件: 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方案。

2021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方案

序号

金额(万元)

备注

1

胡乐村

4

2

鸿门村

4

3

竹川村

4

4

龙池村

3

5

霞乡村

3

6

合计

1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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