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562G/202101-00068 | 组配分类 | 决策公开 |
发布机构 | 云梯畲族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1-01-11 21:0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信息来源 | 云梯乡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通知 |
信息名称 | 【征求意见】关于调整我乡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 内容概述 |
社会各界人士、各村及乡直各单位:
根据乡党委、政府工作安排,起草了《关于调整我乡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的通知》,现向社会各界人士、各村及乡直各单位进行意见征集,请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1年2月22日下午5:00前将反馈意见盖章后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乡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4761234,邮箱:94134941@qq.com),逾期未反馈视为无修改意见。
云梯畲族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关于调整我乡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村: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189号)、《宁国市物价局民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的通知》(宁价服〔2017〕46号)、《安徽省物价局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2012〕131号)和《安徽省定价目录》规定,我乡在参照毗邻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水平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对乡中心公墓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云梯畲族乡中心公墓收费标准:
、老墓区
单穴:2000元
双穴:3500元
、新墓区
单穴(C区一排): 3000元
双穴(C区二至五排):5100元
双穴(C区六至十排):5600元
以上新老墓区收费内容为墓穴墓碑、墓地总费用。
(三)、生态墓区
对采取树葬、花葬等节地安葬的,免收墓穴费用。
建立健全销售台帐制度,向丧户发放公墓证,提供收费结算清单以及规定的票据,墓穴使用及收费情况每季度在公开栏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