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55631526X5/202106-00184 | 组配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1-06-07 08:38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负责人解读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人社局 | 主题导航 | 劳动、人事、监察 |
信息名称 | 【部门负责人解读】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童卫兵科长关于《技能培训提升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 内容概述 |
一、出台依据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技能提升实施方案之技能脱贫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新技工系统培养实施方案》,并结合我市实际,出台本办法。
二、出台背景
扩大技工院校培养规模,促进技工教育发展,推进技工大省、技能强市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
三、起草过程
依据省人社厅、财政厅《技能提升实施方案之技能脱贫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新技工系统培养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起草《技能培训提升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涉及新技工系统培养的内容,充分征求技工院校等意见,形成定稿。
四、主要目标
2021年,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2600人次,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全市新技工系统培养目标任务为:全年新增400名初高中毕业生及各类劳动者接受技工院校全日制系统培养,培养稳定率不低于95%。
五、主要内容
(一)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
1.培训对象:与企业签订12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于签订之日起12个月以内参加企业组织的岗前技能培训的新录用人员;符合规定且在协定的派遣期限内的劳务派遣人员。
2.培训主体:企业可以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委托社会培训机构实施的新录用技能岗位人员技能培训。开展培训前,须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培训计划,经审核同意后实施。
3.补助方式
培训补贴资金直补企业,补贴标准不低于人均800元。
(二)新技工系统培养
1.培养对象及方式
面向初、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城乡各类劳动者实施系统培养,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全日在校学习。
2.培养层次
普通技工学校以培养中级技工为主(中级技工班)。初中毕业生学制3年;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学制2年。
3.补助方式
省级就业补助资金按新增全日制学生1500元/人标准补助。技工院校应于每年5月、11月从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新培养技工人员信息名单,加盖院校公章后报市人社局审核。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指导企业按照规定使用安徽省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基本信息,完善工作台账。要加强对新技工系统培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地方政府统筹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督促、技工院校具体实施”的组织领导体系,明确岗位职责和主体责任,确保培养的任务落实到技工院校。要围绕本地重点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需求,调整专业设置,改革培养方式,完善评价机制,扩大培养规模,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注重过程管理。要严格执行开班申请、过程督查、结业考核制度,采取现场抽查、电话回访等方式,重点了解培训课时、培训效果及培训对象满意程度。充分运用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开展新技工身份验证和学籍注册工作,严格按规定年限实施培养工作,积极落实新技工培养国家资助政策,加强培养过程中的异动预警处置,做好新技工培养与产业用工的无缝对接。加强考核工作,发挥导向促进作用。
(三)广泛宣传发动。依托技工院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站(所)等,通过新媒介、网络平台、入户宣传等形式,开展技工培养政策宣传,引导社会各类劳动者特别是青少年接受技工教育培养,走技能成才之路。
七、解读单位、解读人、联系电话
解读单位:宁国市人社局
解读人:童卫兵
联系电话:0563-402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