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99802061L/202009-00101 | 组配分类 | 公共服务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发文日期 | 2020-09-30 10:52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宣传,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主题导航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传工作 | 内容概述 |
9月28日,宁国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到大润发超市等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传工作,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合法规范经营,保障消费者健康。
《条例》于2020年6月29日颁布,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提升企业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产品质量意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局下发文件,组织全市化妆品监管人员、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条例》宣贯工作,为下一步依法监管打好基础,增强公众对化妆品的认知水平和安全使用意识。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将《条例》宣传工作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