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486344515H/202103-00009 组配分类 招标采购
发布机构 宁国市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21-03-16 16:56
发布文号 关键词 招标采购
信息来源 宁国市商务局 主题导航 商贸、海关、旅游
信息名称 宁国市电子商务“十四五”规划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内容概述 一、项目编号:GZ-CG-CS-2021001二、项目名称:宁国市电子商务“十四五”规划采购项目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安徽省电子商务教育协会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芜湖路169号昇华大厦5楼成交金额:19700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五、评审专家名单:刘永宏、胡孝森、华赟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2、金额:3000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1年3月16日-2021年3月17日)八、其他补充事宜:(一)若投标供应

宁国市电子商务“十四五”规划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Z-CG-CS-2021001
二、项目名称:宁国市电子商务“十四五”规划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电子商务教育协会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芜湖路169号昇华大厦5楼
成交金额:197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永宏、胡孝森、华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
2、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1年3月16日-2021年3月17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商务局、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财政局大楼、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国分公司,联系电话:0563-4016068、1829756980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商务局
地 址:宁国市财政局大楼
联系方式:刘女士、0563-4016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国分公司
联系方式:柴工 18297569807
质疑函接收电子邮箱:3261699781@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柴工
电   话: 18297569807、0563-4016068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宁国市商务局 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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