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124U/202103-00058 | 组配分类 | 监督检查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1-03-11 17:03 |
发布文号 | 民社救〔2021〕5号 | 关键词 | 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监督检查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民政局 | 主题导航 | 民政、扶贫、救灾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季度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救助工作督查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街道: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后各乡镇(街道)低保及特困人员救助工作运行情况,拟于近期开展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1年3月16日至17日,具体时间由督查组另行通知。
二、督查对象
西津街道、南山街道、竹峰街道、港口镇、青龙乡、胡乐镇、宁墩镇、万家乡、南极乡。
三、督查方式及内容
此次督查采取线下查看纸质档案和线上核对电子档案的方式进行。
(一)线下督查主要内容
1、查看完整性。查看是否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民社救〔2021〕2号)要求存档纸质档案;是否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进行归整分类;档案资料是否干净整洁,无涂改、漏填、错填及随意插页等现象。
2、查看及时性。查看救助对象从申请到经济调查结束是否在10个工作日之内,办结时限是否在20个工作日之内。联审联批小组评审会是否按要求及时召开,评审会会议记录等资料是否详实。
3、查看合理性。是否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的程序办理社会救助,是否存在时间逻辑问题;是否在救助对象申请及授权后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民主评议小组是否按照规定的人员和人数组成。
4、查看公开性。是否在村(社区)公示栏对拟审核的社会救助申请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是否为7日;是否坚持在政府网站及村(社区)公示栏进行救助对象末端长期公示和特困供养人员终止供养公示;公示信息是否完整、准确。
(二)线上督查主要内容:查看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家庭收入声明等保障材料,入户调查表、照片等入户资料,民主评议、联审联批评审会、公示照片等资料是否及时上传,是否与纸质档案一致;家庭及人员信息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审核审批及复查意见是否详细具体;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定是否有纸质材料佐证;系统自动生成的《审核审批表》申请时间到审批签章时间是否在20个工作日之内。
四、有关要求
(一)做好自查,密切配合。各相关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提前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此次督查工作,确保督查取得实效。
(二)深入实际,精准督查。严格按照“精准、精简、务实、高效”的要求,统筹安排好专项督查工作,务求情况清楚、把脉精准,找出问题症结,切实推进工作。
(三)全面剖析,及时整改。各相关乡镇(街道)要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