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19M/202105-00174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甲路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5-30 10:55
发布文号 关键词 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甲路镇人民政府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 公告
信息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宁国市打击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宁国市打击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切实规范我市卫星电视广播节目传播秩序,根据市委常委会研究意见,按照省广播电视局、宣城市广播电视局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2021年3月23日至4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本实施方案为加强对我市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管理工作的整治和打击力度,确保健康、有序的舆论环境。

三、工作目标

4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完成此次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管理工作的整治工作。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首先,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其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向各级单位各界征求意见,及时发布征求意见稿,主动向各界征求意见,广纳意见,确保方案的科学性、适用性。最后,形成完整的工作方案。

五、主要任务

1、开展源头整治。从非法生产、销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源头切入,重点排查辖区内电器商城、五金商铺等场所,严厉查处销售“黑窝点”、“私装”,切断其生产流通渠道。

2、打击非法安装。将此次整治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内容,多方联动,联合社区、物业等加大力气对老旧小区、城郊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区域的非法安装使用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形成合力,有序收缴、拆除、置换非法接收设施。

3、推进创建活动。以创建带动整治,深入持续有效开展“无小耳朵社区(村)创建活动并要求取得明显成效。

4、疏堵结合开展工作。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坚持疏堵结合的工作原则,紧密结合整治工作和推广地面数字电视等工作,由多种渠道争取收视优惠政策,切实保障群众收视权益。

六、创新举措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严格落实整治的各个阶段,确保整个整治过程科学性和真实性。在整治活动后进行巩固抽查,建立长效机制。

1.有明确的自查阶段(3月23日至3月30日)。各乡镇通过专题宣传教育进行全面排查,精准摸清底数等活动建立相关工作台账,并以书面形式上报自查报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分地区、分阶段、分类别整治措施等)。

2.开展集中整治(3月31日至4月10日)。多部门联动,开展销售市场整治清理;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非法用户开展集中整治清理。

3.开展巩固抽查(4月10日至4月15日):在整治行动结束后组织随机抽查,及时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限期整改,建立打击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常态化工作中普法教育、综合治理、创建“无小耳朵”社区(村)活动长效机制。并对各乡镇、街道好的做法进行推广宣传,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动工作开展。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加强工作部署。同时,强化专项整治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主动加强与属地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合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巡视整改责任,深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2、积极宣传引导,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提高群众知晓率。

3、坚守安全底线。在专项整治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依法拆除、收缴违规设施、设备,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在进行有安全隐患设施拆除时做到严密组织、确保安全。

4、及时报送材料,建立信息协作和沟通机制。整治期间各乡镇的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及时报送,并将整治工作总结报至市局广电新闻出版科,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解读机关:甲路镇文化旅游办公室

解读人:刘端明

联系电话:0563-496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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