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011-00337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发文日期 2020-11-11 14:40
发布文号 关键词 负责人解读
信息来源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导航 科技、教育
信息名称 【部门负责人解读】局党委书记、局长胡正平解读宁国市2020年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认定工作方案 内容概述

【部门负责人解读】局党委书记、局长胡正平解读宁国市2020年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认定工作方案

问:推动这项工作的意义是什么?

党委书记、局长胡正平:为培养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责任感,激发青少年的创新思维和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推进校园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教体局《宁国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宁国市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认定工作


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认定工作怎么申报?

党委书记、局长胡正平:

一、申报学校按照《宁国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自行下载并填报《宁国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申报表》,同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于2020年12月15日前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

二、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教体局按照《宁国市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考核细则》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检查评分,对符合标准的学校分别授予“宁国市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称号。


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基本要求是什么?

党委书记、局长胡正平:

(一)试点学校

1、配备接受过培训的专兼职辅导员老师和管理人员。

2、制定知识产权教育年度计划,建立支持师生开展发明创造活动的相关制度。

3、利用学校网络、橱窗、墙报、校报等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提升师生知识产权意识。

4、每年举办不少于1次的知识产权专题讲座,学生知识产权基础知识普及率80%以上。

5、积极组织开展普及知识产权知识的体验教育和实践活动。

6、积极组织师生员工参加市内外的发明创新、文艺创作等竞赛活动,管理和激发中小学生的创新热情。

(二)示范学校

1、配备接受过专利培训的专兼职辅导员老师和管理人员。

2、知识产权教育工作体系较为完善,知识产权教育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建立专利申报表彰奖励制度,并安排资金支持师生开展发明创造活动。

3、在学校网站、橱窗、墙报等开设知识产权教育专栏,提升师生知识产权意识;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体验教育和实践活动;拥有一支能熟练开展发明创造和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的专兼职师资队伍。

4、制定较为明确、合理的课程计划,在合适的年级定期进行知识产权教育;小学(四、五年级)和初中(一、二年级)知识产权教育活动每学年不少于4课时,高中(一、二年级)每学年不少于3课时,职业中学(一、二年级)每学年不少于6课时。

5、建立对学生发明创造的激励机制和奖励制度,鼓励和支持学生创新成果获得知识产权保护;每年举办一次学生创造发明比赛活动,预提交发明方案不少于10件,受理申请专利数不少于5件。

6、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科技竞赛和科普活动全过程,知识产权教育成效明显,师生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学校发明创新活动积极踊跃。

7、积极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的教学研究工作。


问:怎么实施与管理

党委书记、局长胡正平:

1、市市场监管局、市教体局组织实地考查,符合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基本要求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教体局发文授予“宁国市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称号,并给予相应工作条件支持。

2、试点期为1年,期满后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可申报示范学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试点学校称号。

3、试点示范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成立试点示范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工作方案报市市场监管局、市教体局备案。

4、每年,试点示范学校要报送3-5条以上试点示范动态信息;年终,试点、示范学校要对试点、示范工作进行总结并报送市场监管局、市教体局。

5、市场监管局、市教体局组织对试点、示范学校年终考核、检查以及经验交流,协助解决学校存在的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

6、对学校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经调查确认后,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已被认定的,撤销试点示范学校资格。

政策咨询信息

解读机关:宁国市教体局

解读人:胡正平

联系方式:4013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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