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723347876T/202104-00046
组配分类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发布机构
天湖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1-04-08 11:32
发布文号
无
关键词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信息来源
天湖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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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分配标准】天湖街道202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分配标准
内容概述
【分配标准】天湖街道202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分配标准
分配标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以奖代补,坚持专账核算、专账管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竣工后,由乡镇(街道)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市综改办对项目复验后,根据项目审计结果将资金拨付到各乡镇(街道)。奖补资金拨付实行乡镇(街道)报账制,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乡镇(街道)财政所(分局)凭项目施工合同、验收表、审计报告及发票等相关资料,按照报账制的相关规定将资金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形成的村集体资产,乡镇(街道)要及时督促村级财务入账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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