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25543467L/202104-00124 | 组配分类 | 上级政策 |
发布机构 | 仙霞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1-04-08 16: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上级政策 |
信息来源 | 仙霞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打击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 内容概述 |
为加强对我市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以下简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管理工作的整治打击力度,确保我市舆论环境健康、有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管理工作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工作重点
1、着力加强源头整治。从非法生产、销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源头入手,重点排查辖区内电器商城、五金商铺等场所,大力查处销售“黑窝点”、“私装点”,坚决堵住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生产流通渠道。
2、严打非法安装行为。将整治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内容,联合社区、物业等加大力气对老旧小区、城郊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区域的非法安装使用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有秩序地收缴、拆除、置换非法接收设施。
3、扎实推进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整治,推动“无小耳朵社区(村)”创建活动深入持续有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乡镇“无小耳朵社区(村)”创建工作要有明显成效。
4、坚持疏堵结合原则。整治中坚持疏堵结合原则,把整治工作和推广地面数字电视等工作结合起来,多渠道争取收视优惠政策,切实保障群众收视权益。
二、整治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自3月23日开始至4月15日结束。
三、实施方法及步骤
开展整治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行动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3月23日至3月30日):各乡镇组织广泛开展专题宣传教育,全面排查,精准摸清底数,建立相关工作台账,3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自查报告、包括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分地区、分阶段、分类别整治措施等。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31日至4月10日):文旅局组织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城管局开展销售市场整治清理;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非法用户开展集中清理。
(三)巩固抽查阶段(4月10日至4月15日):我局将组织随机抽查,及时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限期整改,建立打击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常态化工作中普法教育、综合治理、创建“无小耳朵”社区(村)活动长效机制。在集中整治工作中,对各乡镇、街道好的经验做法,我局将宣传推广运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增强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政治自觉,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加强工作部署,推动相关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要强化专项整治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主动加强与属地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配合,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扛起巡视整改责任。
2、做好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两微一端、户外大屏、标语、横幅、入户宣传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擅自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属于违法行为,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守好安全底线。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办事,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依法拆除、收缴违规设施、设备,严禁侵犯群众的合法利益,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拆除设施老旧、位置较高、靠近电线等带有安全隐患的卫星接收设施时,要严密组织、确保安全。
4、及时报送材料。我局将建立信息协作和沟通机制,整治期间各乡镇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报送,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街道整治工作总结于4月15日前报市局广电新闻出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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