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511/202104-00077 | 组配分类 | 权责清单 |
发布机构 | 青龙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1-04-12 14:48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无,权责清单 |
信息来源 | 青龙乡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责任清单 | 内容概述 |
宁国市“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
责任清单
单位名称 |
青龙乡人民政府 |
责任领导、部门及普法联络员 |
分管领导:吴梅责任部门:相关各部门 普法联络员:洪飞 |
普法对象 |
1、对内:青龙乡全乡干部职工员 2、对外:全体公民 |
重点普法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援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
主题活动及重要节点 |
1、机关集中学法月、疫情防控、江淮普法行 、综治信访宣传月、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等主题活动 2、“3.8”、“3.15”、“3.30”、“4.15”、“5.29”、“6.26”、“12.4”等重要节点 。 |
普法阵地 |
1.网络媒体:灵秀青龙微信公众号; 2.实体平台:乡、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农村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墙等。 |
普法队伍 |
1.专业队伍:普法宣讲团 2. 志愿队伍:“新绿洲”普法志愿者队伍、“红马甲”法律服务小分队 |
普法计划 |
1. 组织参加2021年度“机关集中学法月”系列活动; 2. 组织参加“3.8”反家暴宣传活动; 3. 组织参加红马甲法律服务小分队系列送法活动; 4. 组织参加综治信访宣传月活动; 5. 组织参加“安全宣传月”、“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活动; 6. 组织参加“12.4”国家宪法日、“江淮普法行”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
法律服务项目 (由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提供) |
1、针对困难群众开展法律援助活动; 2、针对社区居民、农村农民等开展各类免费法律咨询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