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99802061L/202101-00067 | 组配分类 | 专项整治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发文日期 | 2021-01-21 10:27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公示,专项整治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局“四强”措施筑牢冷链食品安全网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织密织牢冷链食品安全防护网,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在前期全面排查冷链食品的基础上再强化、再升级,深入开展冷链食品专项排查工作,“四强”措施筑牢冷链食品安全的铜墙铁壁。
1.强排查。我局成立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监管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常态化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对全市食品经单位进行全面大排查,在检查过程中督促各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向供货商索要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消毒证明及其他进货查验票证,票证不全的一律不得销售和使用。12月份以来,累计排查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35家次,责令停业整顿11家。
2.强管理。集中监管仓工作人员对入仓的进口冷链食品进行全流程记录,全过程管理,并按照“批批覆盖、抽样检测”的原则对入仓的产品开展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杀工作。1月12日,省市场监管局冷链食品监管工作督查组来我市指导疫情防控工作,对我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管理和运行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3.强防护。定期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冷库等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场所及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农贸市场等特定服务场所和行业从业人员“两类重点人群”开展核酸检测。截止目前,已检测食品、环境及有关从业人员1698份,检测结果全部阴性。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公共区域的通风换气和定期消毒,提醒食品生产经营者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严格落实体温监测、健康上岗、健康异常报告等措施,严格按规定落实工作期间科学佩戴口罩和手套、规范穿着工作服、做好个人卫生和健康管理等要求。
4.强宣传。我局组织召开了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会、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业务操作培训会、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集中约谈会等多场培训和约谈会议,宣传新冠肺炎疫情冷链食品环节防控知识,指导使用“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系统。截止目前,我市已有209家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系统上注册账号,完善企业信息。同时,在各类培训会和日常检查中执法人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要持续做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等制度,做到来源可溯源、去向可追踪、风险可管控、责任可追究,严格执行专区存放、专柜销售,不得与其他食品混存混卖。积极引导经营者、消费者暂停进口、经营、食用进口冷链食品,从源头坚决控制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
下一步,我局将保持清醒认识,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主动防范漏洞,把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做实做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断巩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