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99802061L/202103-00060 | 组配分类 | 专项整治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发文日期 | 2021-03-05 19:34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公示,专项整治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市场监管所、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全面保障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师生饮食安全,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3月1日起开展2021年春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青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关系社会家庭稳定和谐。各监管单位要加大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扎实开展2021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二、强化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1.全面开展自查,落实主体责任
督促各类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学校责任人员每周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食品从业人员晨检制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2.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岗位职责
全面摸排辖区内学校基本情况,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档案。以米、面、油及冷冻肉类和水产品为重点,严查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严查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留样制度等是否落实到位;严查食堂设施设备是否正常使用;严查校园周边小饭桌、超市、食杂店、餐饮店、奶茶店等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3.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管理水平
加强对学校食堂负责人、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建立食品安全员考试题库,在开学检查中现场对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试。要把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列为重点抽检单位,加大对其经营食品的抽检工作力度。
三、及时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各监管单位要实现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无死角。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学校食堂,要通报约谈学校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到位。严厉査处监督检查、抽检和投诉举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各监管单位于3月28日前,将2021年春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报表和工作总结报送市局食品科。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