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436/202009-00060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胡乐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0-09-30 16:1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工作提示单(“国庆 中秋”期间有关创建工作提示),本级政府文件 |
信息来源 | 胡乐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工作提示单(“国庆 中秋”期间有关创建工作提示) | 内容概述 |
各村、各相关部门:
国庆、中秋即将来临,根据市创城办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双节”期间有关创建工作提示如下:
1.在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营造文明有序、整洁干净环境。(责任单位:爱卫办、美好办、各村)
2.加强“双节”期间公益广告宣传,做好本地文明创建、移风易俗成效成果展示,营造欢乐喜庆的节日氛围。(责任单位:党政办、各村)
3.持续做好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包括正反两面宣传曝光、光盘行动、文明餐桌、公筷公勺等内容。(责任单位:食安办、各村)
4.做好“双节”期间文明旅游工作,包括新闻媒体文明旅游正面引导和反面曝光、文明旅游的志愿劝导等工作。(责任单位:文旅办)
5.推进移风易俗,发挥“新风堂”作用,突出抓好“双节”期间的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弘扬文明新风。(责任单位:文明办、民政所、各村)
6.把控涉创舆情,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维护良好创建局面。(责任单位:党政办、各村)
7.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对标做好其他相关工作。(责任单位:文明办、各村)
8.及时收集相关图片及素材,并广泛进行宣传报道。(责任单位:党政办、各村)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