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MB1919991Q/202104-00016 | 组配分类 | 执法职责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医保局 | 发文日期 | 2021-04-10 09:46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执法职责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医保局 | 主题导航 | 卫生、体育 / 通知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2021年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 行为专项治理第一轮全覆盖检查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宁国市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医保〔2021〕22号)要求和相关工作安排,决定开展第一轮全覆盖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3月24日-4月30日。
二、检查内容
(一)医保基金监管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宣传氛围营造情况。
(二)2020 年6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医保政策执行情况,其中,对“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问题治理追溯到2019年。内容包括资质检查、医保定点、医保监管、医保政策落实、器械设备设施、药品耗材试剂、住院信息等7个方面,详见附表。
(三)医保局成立以来存量问题清零台账建立及整改进展情况。
三、分组安排
全覆盖检查工作由市医保局联合市卫健委共同开展。
(一)第一组
组长:汪文生、黄婷
成员:杨丽霞、李静、阎鹏、孔维超、赵琦、邵行发、史国振、杨建新、罗长葆、医共体牵头医院1人
检查对象:市人民医院、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健民医院、当代妇科医院、仙霞骨伤医院、仙霞邱氏医院、卫尔康精神病医院、安宁中医医院、西津街道城东社区卫生服务站、西津街道金桥社区卫生服务站、河沥溪街道桥西社区卫生服务站、河沥溪街道桥东社区卫生服务站、南山街道南河社区卫生服务站,仙霞、中溪、宁墩、万家、南极、梅林、河沥溪、南山卫生院(社卫中心)及辖区卫生室,南山、河沥溪、仙霞辖区门诊部及个体诊所。
(二)第二组
组长:程金海、陈淑海
成员:陈婷、付继维、石慧、刘扬扬、朱越友、雷小龙、张万明、宋玉专、郭龙、医共体牵头医院1人
检查对象:市中医院、骨科医院、家怡康复医院、仁爱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肿瘤医院、手足外科专科医院、眼视光眼科医院、西津街道北园社区卫生服务站、西津街道城中社区卫生服务站、南山街道白云社区卫生服务站、西津街道城西社区卫生服务站、西津街道凤凰社区卫生服务站,西津、竹峰、汪溪、天湖、港口、甲路、霞西、胡乐、青龙、方塘卫生院(社卫中心)及辖区卫生室,西津、胡乐、港口辖区门诊部及个体诊所。
四、有关要求
(一)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工作领导组要加强对本单位医保工作的领导,要以太和医疗机构骗保问题为镜鉴,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不断提升医保管理工作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
(二)要结合宣传贯彻国务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采取展板、海报、横幅、电子显示屏、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营造打击欺诈骗保的浓厚氛围。
(三)要结合《关于开展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存量问题清零工作的通知》(宁医保〔2021〕28号)工作要求,立即组织全面自查,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并按要求倒排工期、销号管理。
(四)对检查抽查中发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存在违规违法问题,将限期整改并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将按照《条例》和协议规定追回医保基金,并处以罚款,情况严重的将顶格处理,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彻查一起、严惩一起、曝光一起。涉及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及时移交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现场检查清单
宁国市医疗保障局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