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900R/202103-00093 | 组配分类 | 专项工作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 发文日期 | 2021-03-31 15:5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专项工作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 主题导航 | 财政、金融、审计 |
信息名称 | 市财政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 | 内容概述 |
我局对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梳理工作职能,对照县(市、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拟定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表将目录分配到各科室,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同时明确公开形式。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同时制定相关文件将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实行每月通报制度,当月报送信息中不含措施、对策类的,视为未完成当月信息报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