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63J/202104-00054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发文日期 2021-04-30 16:53
发布文号 关键词 纪检、司法涉案价格认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部门项目
信息来源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导航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信息名称 纪检、司法涉案价格认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内容概述

纪检、司法涉案价格认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我委价格认证中心负责对我市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有价格争议的涉案物品进行价格认定;负责统一组织、指导和开展全市价格认定工作。纪检、司法涉案价格认定费主要来源于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按照2020年财政预算安排该专项资金用于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纪检、司法涉案价格认定费的合理投入是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工作的有力保障,涉案物品价格认定是为司法、纪检监察、行政工作提供公共服务,为办理各类案件提供重要依据。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结合我市价格认定工作情况,积极推进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为保障纪检、司法涉案价格认定工作正常运行,对市发改委2020年度认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严格按照纪检、司法涉案价格认定经费使用管理规定,通过对经费的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保障价格认定正常业务开支需求。执行绩效评价报告编报要求,对项目资金投入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由承担项目绩效科室对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并编制绩效报告;财务室对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初步审核,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绩效评价,编写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全面客观了解我委2020年度纪检、司法涉案价格认定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总结2020年度纪检、司法涉案价格认定专项经费的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完善资金使用程序提供依据。通过对项目绩效指标的综合考核评分,2020年度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项目支出按财务规定流程,经费支出5000元以上,需通过党组会议通过。
(二)项目过程情况。项目目标设定依据充分、合理;项目建设符合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实现项目与过程管理有机结合。
(三)项目产出情况。2020年市财政下拨专项资金17.1万元。在此经费保障的基础上,顺利完成了我市公安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各类刑事案件62起的价格认定,客观、公正、独立的出具了按照国家发改委下发的《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的要求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结论书,为准确定罪量刑提供了重要证据,充分发挥我委的工作职能。
(四)项目效益情况。2020年度,我委价格认证中心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全年共出具《价格认证结论书》62份,标的额561.60万元。其中受公安、 森林公安机关委托,对涉案物品进行价格认定,全年共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60份,标的额220.14万元;受税务机关委托开展存量房价格认证工作,出具《价格认证结论书》2份,标的额341.46万元;认证中心是严格按照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有法律、法规依据。未超过一年开展业务活动: 无抽逃开办资 金的行为;无涂改、出租、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印章的行为,无违约、社会投诉现象、无涉及诉讼情况。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委项目支出年初目标制定明确;各项工作按照计划有序实施,完成数量和质量均得到有效控制;实施过程监管到位,水平总体提高;通过项目支出计划的组织实施,产生较显著的社会效益;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有力有效。全年项目支出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绩效评价工作业务有待加强,评价指标体系有待细化。
七、有关建议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评价水平。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建议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开展部门领导及经办人员相关的政策、业务工作培训和指导,优化相关指标,切实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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