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105-00041 组配分类 优待政策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发文日期 2021-05-08 15:02
发布文号 宁招考〔2021〕3号 关键词 通知公告
信息来源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导航 科技、教育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21年宁国市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政策性加分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21年宁国市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政策性加分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4号)、宣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宣城市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政策性加分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宣招考〔202111号)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我市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下同)政策加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加分范围

2021年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加分政策,除以下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2)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6)军人子女考生、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政策加分申报流程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15款的考生,须填写《2021年中考政策性加分申请表》(见附件一),并按要求将有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交毕业学校。学校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校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将《申请表》和有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于528日前报宁国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汇总后,填写《宁国市政策性加分汇总表》连同考生《申请表》、原始证件、复印件报宣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复核。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谁签字、谁负责”原则,认真做好政策加分的审核工作。

符合第6款军人子女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填写《2021年中考政策性加分申请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于528日前报送宣城军分区政治工作部,由军分区政治工作部审核并汇总后送宣城市考试院办理;符合加分政策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由宁国市公安局按宣公政[2018]211号文件办理;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皖应急[2019]61号文件办理。

所有申报政策加分的材料,经审核后,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将于67日左右在宣城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或伪造证明的,一经查出,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通报毕业学校。

三、证明材料报送要求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需提供县(市、区)侨办(台办)证明原件;烈士子女,需提供烈士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和宁国市民政部门的证明原件。

2.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需提供援疆、援藏派出文件复印件和其派出单位证明原件。

4.其他类型政策加分材料按相关部门要求执行。

附件:1.2021年中考政策性加分申请表

2.2021年中考政策性加分考生名册




2021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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