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MB1919991Q/202105-00030 | 组配分类 | 部门项目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医保局 | 发文日期 | 2021-05-21 16:41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部门项目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医保局 | 主题导航 | 卫生、体育 |
信息名称 | 离休老干部(二级以上军残人员)医疗统筹费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 内容概述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切实做好我市离休干部及二级以上军残人员医疗保障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项目支出已保障离休老干部及二级以上军残人员医疗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享受待遇人员统筹标准按人均2万元/人执行,超过统筹标准以上部分,由市政府与人民医院按照6:4比例分担。全面保障离休老干部(二级以上军残人员)医疗待遇。
(二)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2020年全年预算数228.8万元,实际支出163.53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
保障离休老干部及二级以上军残人员享受相关医疗政策。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党的老干部工作和军残人员工作是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的延续和升华,被不同阶级和社会所推崇。切实保障离休老干部(二级以上军残人员)意义重大。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基金安全监管势在必行。
(二)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包括三个一级指标,分别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其中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四个二级指标,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四个二级指标,满意度指标包含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一个二级指标,每个二级指标又分为数个三级指标,每项三级指标的具体分值都不一样,具体详见后附评价指标表。绩效评价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评价得分:自评得分97.15分
(二)评价结论: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
(一)项目过程情况
1、组织实施
根据宁政《关于印发宁国市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宁政(2005)15号及关于印发《关于印发宁国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民优字(2010)10文件精神,统筹管理离休老干部及军残人员资金。
2. 财务管理
社保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医保经办机构单独列账管理,单独核算。
(二)项目产出情况
1. 产出数量
2020年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人数为88人,保障率已达100%,完成了考核目标。
2. 产出质量
全市离休老干部及二级以上军残人员名单均已报送宁国市人民医院。权益得到了保障。
3. 产出时效
2020年全市离休老干部及二级以上军残人员实现了出院及时报销,免去其垫付医疗费用,大大保障了其医保待遇。
(三)项目效益情况。
切实保障了离休老干部及二级以上军残人员待遇不降低,是政府关心老干部及二级军残人员的有效体现。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实现了医院直接报销、全部离休及二级以上军残人员纳入市医院统一管理,无需来回跑动,年末由市医保局与宁国市人民医院按文件精神进行费用结算。
2、根据文件精神,享受待遇人员统筹标准按人均2万元/人执行,超过统筹标准以上部分,由市政府与人民医院按照6:4比例分担。全面保障离休老干部(二级以上军残人员)医疗待遇。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因离休人员年龄普通较大,导致离休人员医疗费用持续增长过快,资金压力变大。
由于医院对患者重复检查、重复用药、重复治疗导致医保局基金监管力度加大。
七、有关建议
1、加强对离休人员及二级以上军残人员基金监管,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