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9734/202104-00110 | 组配分类 | 部门项目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1-04-28 15:01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部门项目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 主题导航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信息名称 | 8.10洪水灾后重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内容概述 | 8.10洪水灾后重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0 年度) | ||||||||||
项目名称 | 8.10洪水灾后重建 | |||||||||
主管部门 | 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单位 | 住建局项目中心 | |||||||
资金情况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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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641.96 | 10 | 89.31 | 9 | ||||||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 - | - | ||||||||
其他资金 | 2641.96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年初设定目标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 ||||||||
完成受灾地点农民公寓楼建设,为受灾群众提供住房保障。 | 已完成公寓楼勘察设计及南极乡永宁村、南极乡龙川村、霞西镇石河村、霞西镇上门村、甲路镇甲路村等地农民公寓楼建设。 | |||||||||
存在的问题:在设计时考虑的是最大化可居住人数,房型较为单一,无法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 整改的措施与建议:在设计时予以综合考虑。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实际值 | 得分 | 评价得分说明 | ||
产 出 指 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完成受灾地点农民公寓楼建设 | 15 | 15 | 15 | 15 | 建设已完成。 | |||
质量指标 | 项目质量合格率 | 15 | 15 | 15 | 15 | 项目质量合格率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按计划及时完成 | 10 | 10 | 10 | 10 | 项目按照预定时间完成。 | ||||
成本指标 | 项目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 | 10 | 10 | 10 | 10 | 项目成本率为0及以上。 | ||||
效
益
指
标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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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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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和提升经营和投资环境 | 10 | 10 | 5 | 5 | 环境的改善,带动的周边的经济发展。 | |||
社会效益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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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设施正常运行,方便居民生活 | 10 | 10 | 10 | 10 | 通过建造农民公寓楼,为受灾群众提供住房保障。 | ||||
生态效益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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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提升居住环境 | 5 | 5 | 4 | 4 | 实现了雨污分流,提升绿化水平,有助于提升群众生态、环保意识。 | ||||
可持续影
响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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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成后加强和完善了公共服务性 | 5 | 5 | 5 | 5 | 改造过程中整合周边资源实施连片改造达到完善服务功能。 | ||||
满意度指标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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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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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对农民公寓楼建设满意度 | 10 | 10 | 10 | 10 | 通过对受灾群众或政府相关部门人员的调查走访,获取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
总分 | 100 | 100 | 94 | 93 | ||||||
注:1.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每少于5个点扣1分,扣完为止。如有特殊情况,上述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部门根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确定三级指标的分值。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 ||||||||||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60%(含50%)、60-0%合理确定分值。 | ||||||||||
3.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年度指标值╳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全年实际值╳该指标分值;定量指标得分最高不得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4.评价得分说明:说明全年实际值与年度指标值偏离情况(未达、持平、超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