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436/202104-00130 | 组配分类 | 应急预案 |
发布机构 | 胡乐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1-04-03 09:59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胡乐镇2021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
信息来源 | 胡乐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自然灾害】关于印发《胡乐镇2021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村,各机构: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书记任政委,镇长任指挥长,副书记任副政委,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民服务中心、财政管理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生态文旅办公室、公安派出所、卫生院、供电所、中(小)学校、五个行政村等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镇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镇防汛抗旱方案;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镇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对各项目建设及农村道路的防汛监督检查工作,出现险情后统计上报项目建设损毁情况。
3、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做好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4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防汛抗旱部门、单位的监督,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
5、为民服务中心:负责发生灾害后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6、财政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7、农业农村办公室: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指导防汛抗旱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8、社会事务办公室:配合卫生院和中小学做好防汛工作。
9、负责灾后生态环境整治监督检查工作。
10、公安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11、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2、供电所: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内的线路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13、中(小)学校: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4、五个行政村: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15、水利站: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16、自然资源规划所: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所有成员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每月26日前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563-4901299)。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灾害易发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干旱灾害预警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指挥长主持镇防指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本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市防指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洪抗旱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由镇防指副指挥长带班,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镇防办随时将情况上报市防指。
2、受灾村村委会的主要领导应根据镇防指指令及时动员、部署本村防汛抗旱工作,服从镇防指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受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二)应急响应措施
1、汛情灾害
当发生汛情灾害后,镇防指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2、干旱灾害
加强旱情监测和抗旱工作的宣传,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响应级别,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六、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镇防指统一指挥村组及各有关单位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镇防指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进行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镇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村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村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镇人武部负责所属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并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村转移危险地方的群众。成员部门单位分别指导抢险救灾工作;镇应急办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镇综合治理办公室、武装部、派出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抗旱救灾。干旱发生地的村组织全社会力量抗旱救灾。镇综合治理办公室、派出所协助调处水事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三)应急资金保障。镇财政管理办公室牵头,水利站、应急站、自然资源规划所、为民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镇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四)医疗卫生保障。镇卫生院、农业农村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等单位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后勤保障。灾害发生的村配合镇政府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后勤保障。
(六)灾情核查。应急站牵头,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镇防指。
(七)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的村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方的重建工作。
各村委会、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每个成员单位必须成立10-20人以上的抢险突击队,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七、附则
(一)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镇防指报镇政府进行表彰。对防汛抗旱工作中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本预案由镇政府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21年4月2日
附件:胡乐镇2021年防汛抢险突击队名单
胡乐镇防汛抢险第一突击队名单
(负责胡乐村、霞乡村)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舒军武 |
总队长 |
13865330915 |
|
2 |
刘本念 |
副队长 |
13865358868 |
第一突击队 |
3 |
钱批修 |
队员 |
13966164581 |
|
4 |
周成睦 |
队员 |
13865493622 |
|
5 |
李 蓓 |
队员 |
13805625555 |
|
6 |
纪 红 |
队员 |
15956266907 |
|
7 |
陈胜玲 |
队员 |
13758104513 |
|
8 |
甘成敏 |
队员 |
13865329477 |
|
9 |
康诗敬 |
队员 |
18225929669 |
|
10 |
胡秋红 |
队员 |
13956594924 |
|
11 |
张丹丹 |
队员 |
13665636259 |
|
12 |
蔡欣倩 |
队员 |
13965662735 |
|
13 |
杨 艳 |
队员 |
17681036402 |
|
14 |
周杨芳菲 |
队员 |
13865368629 |
|
15 |
程 婕 |
队员 |
15056295390 |
|
16 |
王 鹏 |
队员 |
15212726930 |
|
17 |
周雷震 |
队员 |
13865367550 |
|
18 |
杨茹婷 |
队员 |
15212745536 |
|
19 |
戴永庆 |
队员 |
15155500794 |
|
20 |
江 珊 |
队员 |
13063232899 |
|
21 |
汪建平 |
队员 |
13856389115 |
|
22 |
李耀中 |
队员 |
18395501172 |
|
23 |
李 想 |
队员 |
18119910608 |
|
24 |
项之峰 |
队员 |
13675633676 |
|
25 |
陈顺晔 |
队员 |
13965402460 |
胡乐镇防汛抢险第二突击队名单
(负责鸿门村、龙池村、竹川村)
序 号 |
姓 名 |
职 务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李 晨 |
副队长 |
13865324539 |
第二突击队 |
2 |
刘团结 |
队员 |
13605637726 |
|
3 |
唐保国 |
队员 |
13865472720 |
|
4 |
周婉玲 |
队员 |
13865496229 |
|
5 |
张爱凤 |
队员 |
13856321223 |
|
6 |
伍 桐 |
队员 |
15695631225 |
|
7 |
李琛逸 |
队员 |
15305636458 |
|
8 |
项 伟 |
队员 |
13856387027 |
|
9 |
吴承勇 |
队员 |
15156387916 |
|
10 |
吴晨晨 |
队员 |
15240131366 |
|
11 |
方敏琦 |
队员 |
16605630457 |
|
12 |
余胜利 |
队员 |
13705634977 |
|
13 |
揭亚东 |
队员 |
18154033120 |
|
14 |
胡云飞 |
队员 |
13965406400 |
|
15 |
汪飞凤 |
队员 |
13966185012 |
|
16 |
周文海 |
队员 |
13866954577 |
|
17 |
杨 俊 |
队员 |
18656325839 |
|
18 |
李 瑛 |
队员 |
13865360220 |
|
19 |
王世铭 |
队员 |
13966218445 |
|
20 |
汪建国 |
队员 |
13905639642 |
|
21 |
童卫忠 |
队员 |
13515636675 |
|
22 |
黄丽琳 |
队员 |
13705635128 |
|
23 |
郑 爽 |
队员 |
18395512220 |
|
24 |
黄宏斌 |
队员 |
13905638392 |
|
25 |
艾子健 |
队员 |
15105637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