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87M/202106-00053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 | 2021-06-15 15:59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答复,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 主题导航 | 工业、交通 |
信息名称 | 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答复 | 内容概述 |
石小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机动车维修市场规范管理》(第104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规范我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具体举措
1、由于我国目前对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尚无数量上和区域上的明确限制,2018年国发(28)号文关于取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实行备案制度,要求备案受理机构不对备案内容进行审查,由申请人对备案内容真实性负责。此规定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此结合文明创建工作,根据行业协会建议,明确要求维修企业的备案,其先须通过城市管理部门的验收核准,此外对可能涉及环境污染的项目,提请市生态环境局对环保治污设施进行验收,审核通过后方予备案。
2、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宣传培训。结合行业日常各项管理工作开展违规经营活动的整治。充分发挥维修企业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管理手段,对照国标开业条件对企业资质进行复核,推动企业在组织管理、设备、设施、环保等条件进行整改完善。对达不到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勒令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依法予以相应的降级、降类或撤销经营备案。通过清理整顿,淘汰了5家二类维修企业、取缔了7家三类个体维修业户。今年我市交通综合执法改革,成立了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查处市场违规违法经营行为。
3、开展环保治理联合执法、实施抄告制度。为更好地落实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今年我们将根据宣城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2021】7号文件整治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的基本原则,会同市环保部门联合开展维修行业环保整治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整治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设施不到位、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转运、运行不规范等问题。对未通过环保验收的维修企业,下达限期整改,责令暂停喷烤漆作业;对整改期内仍私自作业的一律抄告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理。从源头上把关,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制度,减少控制污染、保护生态环境。至今我市26家从事喷烤漆作业的(二、三类)维修企业中,23家已经取得环保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单、取缔3家。
4、发挥协会功能、构建长效机制。引导行业协会在集中环保设备采购、环保检测,以及合作建设烤漆中心等,发挥牵头组织作用,即能达到环保规范化要求,又能降低升级改造成本,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发展。
二、我市维修行业发展建议
1、当前我市市区维修网点众多,政府层面尚未对此行业制定一个长远的规划,影响到城市的品味和对外形象。尤其是对我市近年来文明创建争创工作的影响。整治起来往往“治标不治本”达不到满意效果。建议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金融机构从规划编制、土地供给和资金等方面出台扶持行业转型升级政策,由行业协会牵头汽车建设维修服务中心,实施集中维修,建设标准化烤漆房,提升行业整体环保水平。
2、建议市环保部门加强我市维修企业环保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机动车维修行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的去向、贮存转移及处置方式环保部门须提供科学规范化管理标准;指导企业完善有效防护处理措施,建立相关记录、台账、档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跟踪整改落实.
感谢你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支持,希望你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发展。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