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64753563W/202106-00046 | 组配分类 | 本级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南极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1-06-01 11:07 |
发布文号 | 南政〔2021〕64号 | 关键词 | 农作物秸秆归集收储,本级政府文件 |
信息来源 | 南极乡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2021年南极乡农作物秸秆归集收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村委会:
为切实抓实抓好全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打好秸秆禁烧攻坚战。根据宁农[2017]206号文件《关于建立农作物秸杆收储运销体系的通知》及宁秸秆综合[2021]2号文件《关于印发宁国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区域收储、集中转运、规模利用”原则,依托规模化企业为载体,推进农作物秸秆“集-储-运-用”有机结合的市场化综合利用,建立与我乡乡情相适应的收储转运系统,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重要作用,为解决好秸秆露天焚烧、弃置问题及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建设秸秆收储中心。把秸秆清运离田、集中堆放,统一销售给综合利用企业。鼓励广大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等开展秸秆收储工作。改变我乡以秸秆粉碎还田为主,逐步向秸秆收储过渡。
三、工作举措及扶持政策
全乡五个村要建设一个秸秆收储中心,五个秸杆临时堆放点。所需土地可通过租赁空闲地解决。秸秆堆放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性质,不得硬化。收储的秸秆严禁占用沟、渠、塘、路等堆放。堆放点占地由乡财政按每亩50斤复合肥补助给种植农户。各村秸秆利用工作信息员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做到秸秆离田归集面积分户造册,经乡审核后,折资拨付到村,发放到农户,乡财政负责解决临时堆放点至收储中心的秸秆运费及上、下人力工资。
加强与秸秆收购企业联系,乡政府已与宁国司尔特复合肥有限公司签订2021年秸秆收购合作协议,认真落实协议要求,并将秸秆收储任务量分解到村,实时做好秸秆收储台账,以确保我乡今年秸秆收储、综合利用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收储中心建设,在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乡负责日常调度管理。各村要加强领导力量,做到推进工作有力、有序。
(二)强化责任意识。乡人民政府为第一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将秸秆收储中心建设工作明确到位。各村及乡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履职尽责,加强工作调度,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准确掌握工作开展动态并加以推进。
(三)强化宣传引导。乡要利用各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鼓励和发动农民支持秸秆集中收储工作。各村乡直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做好宣传,为秸秆集中收储与综合利用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指导服务。乡组建技术指导组深入到村开展好秸秆收储技术指导;乡人民政府及时主动与我市秸秆收购企业对接,解决好收储秸秆的销路。
(五)加强督察考核。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已纳入年度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民生工程考核和乡村振兴考核。各村要提高思想认识,对照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强化工作调度,明确时间节点安排。乡政府将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各村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和考评。
特此通知。
2021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