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5124U/202105-00091 组配分类 相关服务质量检查记录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1-05-28 15:10
发布文号 民办〔2021〕53号 关键词 安全生产月、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相关服务质量检查记录
信息来源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导航 民政、扶贫、救灾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民政局2021年“安全生产月”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宁国市民政局2021年“安全生产月”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局属各科室、二级机构,各社会办养老机构: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现将《宁国市民政局2021“安全生产月”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5月27日

抄送:宣城市民政局、宁国市安委办。

宁国市民政局2021“安全生产月”暨

“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部署安排,扎实推进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确保全市民政服务机构运行安全稳定。根据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实际,定于2021年6月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及民政部、民政厅关于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的部署安排,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大局”,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扎实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坚决防止民政服务机构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活动内容

2021年“安全生产月”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市民政系统内开展,各民政服务机构要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广泛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宣传教育活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结合党史教育系统学习各民政服务机构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安全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体现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2.广泛进行专题宣传。各民政服务机构要通过观看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基层宣讲等形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活动

1.广泛进行宣传报道。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充分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注重总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推广制度成果。重点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鼓励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2.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各民政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的排查要求,紧盯重点人群、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开展拉网式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重点严查电气安全、消防安全、自然灾害和食品卫生安全等日常管理,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人员出入管控、重点区域消毒和院内人员身体状况监测等工作。各机构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广泛动员干部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 “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三)积极组织参与有关活动。

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围绕“安全生产万里行”、“6.16 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广泛组织动员干部职工观看“主播走一线”等专题专访报道和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等,积极参与“回顾安全生产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鼓励各民政服务机构职工和服务对象通过“12350”举报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构建群防群治安全管理防线,切实增强保安全的主动性自觉性。

(四)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各民政服务机构要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进一步做好民政系统安全宣传有关工作。要以多种形式向服务对象普及安全知识,有条件的机构要组织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鼓励培育丰富具有自身特点的安全文化,引导服务对象养成良好安全习惯,切实提升民政系统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深入开展安全知识学习培训活动

1.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培训演练。各民政服务机构要从民政服务对象实际出发,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在实战演练中总结、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积极支持和鼓励各民政服务机构通过组织领导同志宣讲、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制作教育培训课件等形式开展安全管理业务培训。

2.深入开展上下联动集中宣传。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积极参与省民政厅组织的集中宣传活动,认真开展“6·16 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及时报送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排部署情况及深化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充分发挥各类主流网站、自媒体等平台作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管理、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工作要求

各民政服务机构要把“安全生产月”和“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相结合,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等各项工作,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推动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各民政服务机构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将此次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管理重点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加强保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落实,确保安全管理工作不出任何问题。

(二)舆论引导,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民政服务机构要充分利用宣传平台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使“安全生产月”、“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真正成为宣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月、安全法治宣传月、事故警示教育月、安全知识传播月和安全预案演练月。

(三)协作联动,务求实效。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各局内设科室要协作联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指导民政服务机构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

请各乡镇(街道)、民政服务机构于66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报送至市民政局福利科。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每周三报送本周活动开展的有关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并于63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报告。

联系人及电话:王蕾,4022315

电子邮箱:1519338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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