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34952262G/202104-00103 | 组配分类 | 上级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应急局 | 发文日期 | 2021-04-02 08:5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应急,事故,预案,指挥部,预警,救援,响应,安全,生产,重大,部门,涉险,层级,应对,级别,现场,组织,政府,安徽省,县级,预案管理,上级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应急局 | 主题导航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上级政策解读】《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解读 | 内容概述 |
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明确了组织指挥体系,提出了预防预警机制和分层级应对、省级响应分级等新措施。
为什么要修订这个应急预案?据省应急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原《安徽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印发于2010年11月,已不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比如我省应急体制机制进行了再造重塑,有关部门职能有新的调整,且原 《安徽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已不能适应总体预案在风险防控、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统一指挥等方面的新要求。
在适用范围上,新修订的 《应急预案》在适用范围上作了调整,其中强调将重大、较大涉险事故纳入事故应急工作,对各级政府、生产经营单位初判事故级别和研判本层级响应级别提供了依据,提高了预案的可操作性。
预防预警机制,是新《应急预案》的重点之一。《应急预案》明确提出,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对可以预警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在预警发布主体上,《应急预案》明确预警原则上由县级部门发布,跨行业领域或跨行政区域的预警由应急部门发布;超出县级区域的,三、四级预警由相邻县级应急部门联合或分别发布,一、二级预警由市级应急部门发布;跨市级行政区域的一、二级预警,省应急厅同时发布。
对于事故信息报告,《应急预案》明确要求,事故单位负责人接报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发地县级以上应急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需要政府提供应急支援的,应当立即报告。
分层级应对与省级响应分级,也是修订后《应急预案》的新特点。分层级应对,就是一般事故及较大涉险事故,由县级政府组织应对;较大事故及重大涉险事故,由市级政府组织应对;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由省级政府组织应对。
应急响应也分为相应级别。《应急预案》提到,省应急指挥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或请求支援的信息后,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情况,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比如,对于重大涉险事故和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后果严重的较大事故,由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启动三级响应;对于死亡(或可能死亡)人数在20人以下的重大事故,由省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二级响应;对于死亡(或可能死亡)人数在20人以上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由省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一级响应。
启动二级以上响应后,还须成立省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负责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协调有关保障、支援工作。该指挥部由代表省政府现场处置事故的最高行政负责同志任总指挥,省有关部门、事发地市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以及救援队伍负责人、专家等人员参加。
若救援现场存在次生灾害等较大危险,是“救”还是“撤”?如何保障救援人员的安全?《应急预案》规定,事故单位应迅速、科学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在救援中发现可能直接威胁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或者可能造成次生灾害等情况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可以决定暂停救援,待采取措施消除风险后继续组织救援。(记者 王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