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124U/202107-00023 | 组配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1-07-06 15:36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民政局 | 主题导航 | 民政、扶贫、救灾 / 社会保障 |
信息名称 | 2021年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 | 内容概述 |
根据2021年《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宣政秘〔2021〕34号)、《关于公布2021年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 宁政秘〔2021〕85号)要求的,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由月人均1020元提高至月人均1030元,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由月人均690元提高至月人均710元,集中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保持不变,仍为月人均827元。2021年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于7月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