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124U/202107-00026 | 组配分类 | 政策法规文件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1-07-08 09:48 |
发布文号 | 民社救〔2021〕11号 | 关键词 | 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民政局 | 主题导航 | 民政、扶贫、救灾 |
信息名称 | 【本级政策】关于调整2021年度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宣城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的通知》(宣民社救〔2021〕7号)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调整如下:
城市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半护理补贴116元/月,全护理补贴131元/月;
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半护理补贴88元/月,全护理补贴120元/月。
此标准于7月份开始执行。
宁国市民政局宁国市财政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