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5124U/202107-00026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1-07-08 09:48
发布文号 民社救〔2021〕11号 关键词 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政策法规文件
信息来源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导航 民政、扶贫、救灾
信息名称 【本级政策】关于调整2021年度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的通知 内容概述 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

【本级政策】关于调整2021年度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宣城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的通知》(宣民社救〔2021〕7号)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调整如下:

城市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半护理补贴116元/月,全护理补贴131元/月;

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半护理补贴88元/月,全护理补贴120元/月。

此标准于7月份开始执行。

宁国市民政局宁国市财政局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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