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124U/202107-00065 | 组配分类 | 监督检查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1-07-12 09:10 |
发布文号 | 民社救〔2021〕12号 | 关键词 | 关于开展2021年第二季度社会救助工作督查的通知,监督检查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民政局 | 主题导航 | 民政、扶贫、救灾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2021年第二季度社会救助工作督查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街道: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各地社会救助工作运行及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拟于近期开展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1年7月14日至15日,具体时间由督查组另行通知。
二、督查对象
霞西镇、仙霞镇、中溪镇、梅林镇、云梯乡、方塘乡、河沥街道、天湖街道、汪溪街道。
督查方式
此次督查主要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入户调查、询问访谈等方式进行。
督查内容
(一)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民社救〔2021〕2号)要求,查看核查对比机制建立情况,是否与人社部门进行养老保险及遗属补贴比对,是否与殡仪馆进行死亡信息比对;查看社会救助对象电子信息是否完善,人员类别、残疾类别、重病病种及优抚对象等信息是否复核更新。
(二)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城乡低保及特困供养对象核查工作的通知》(民社救〔2021〕8号)要求,查看各乡镇(街道)重病重残及三级智力、精神残疾困难家庭摸排台账,是否存在“漏保”现象;查看“单人保”管理台账,是否存在“单人保”政策把握不清问题;查看年度核查台账,年度核查工作是否按程序落实,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人员是否备案。
(三)根据《关于印发巩固拓展民政领域困难帮扶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办〔2021〕57号)要求,查看民政工作人员对困难群众兜底政策掌握情况;困难帮扶家庭低保渐退帮扶执行情况;低收入家庭摸排及台账建立推进情况。
(四)针对十四届市委第十五轮第三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重点查看小额临时救助申请审批程序是否规范执行,救助对象、救助金额是否符合要求;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是否完整有序,入户核查材料、核对报告和公示信息是否缺失;往年资金结余及使用管理是否建立台账;小额临时救助对象办理情况是否录入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平台。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社会救助工作事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二)深入实际,精准督查。严格按照“精准、精简、务实、高效”的要求,统筹安排好专项督查工作,务求情况清楚、把脉精准,找出问题症结,切实推进工作。
(三)强化整改,力求实效。各乡镇(街道)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督促2021年各项社会救助工作顺利开展,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及时整改。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