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893G/202107-00015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经信局 | 发文日期 | 2021-07-22 11:21 |
发布文号 | 宁经信〔2021〕87号 | 关键词 | 通知公告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经信局 | 主题导航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通知 |
信息名称 |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的通知 |
各专精特新企业:
根据省经信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的通知》要求,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应符合《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遴选办法》(皖经信中小企〔2020〕72号)中的规定条件和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已被认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专精特新“小巨人”的(含正在公示的第三批“小巨人”企业),不再申报。重点推荐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农产品初加工、印刷包装、肥料矿业、普通建材、工艺美术、纺织服装等充分竞争领域的一般消费品,原则上不予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申请表》(见附件);
(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上年度纳税凭证复印件或纳税证明;
(三)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四)相关证书复印件(专利、资质、标准等证书,所获荣誉有关证明等)。
三、申报程序
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报企业登录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jx.ah.gov.cn)企业云服务平台,进入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申报系统(系统开放时间为7月23日—7月30日),选择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认定,按引导完成在线填报。
(二)市经信局对企业所填内容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企业可上传附件。申报附件材料需严格按照文件类别要求的名称命名,并逐一上传(同类扫描图片可压缩合并成pdf),上传材料应做到数据准确、文件齐全、扫描图像清晰和尺寸适宜。
四、工作要求
各企业严格按照时间进行申报,纸质申报资料(一式二份)请另附2020年度纳税申报表原件,一并于7月30日前报送至市经信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凯、刘倩联系电话:0563-4036056;
技术支持电话:0551-62871939。
附件: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遴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