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87M/202107-00026 | 组配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 | 2021-07-24 15:1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应急响应,应急管理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 主题导航 | 工业、交通 |
信息名称 | 关于启动防汛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6号台风“烟花”今日16时中心距离浙江省象山县东南方向约310公里洋面上,中心风力13级(40米/秒),中心最低气压960百帕,以每小时17公里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将于25日下午到夜间在浙江舟山到玉环一带登陆,登陆时为台风级或强台风级。预计我市今夜到明天白天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偏东风4到5级,阵风8到9级,明夜到后天暴雨,局部大暴雨。根据《宁国市防御台风和山洪灾害应急预案》《宁国市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和《宁国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指决定于7月24日21时启动防汛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
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加强督查检查,对不听指挥、玩忽职守、处置不当、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进行严肃问责。要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加强对东津河、中津河、西津河等河流的监测预警和水库塘坝调度。要严密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坚决转移受威胁区域人员,切实加强山区乡村道路通行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要科学调度、提前预置抢险救援力量,各应急抢险队伍要全面进入状态,细致检查设备器械,随时准备投入防汛抢险救灾,并做好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防范,保持信息畅通,重大险情灾情要第一时间上报。
宁国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1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