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900R/202106-00068 | 组配分类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1-06-10 10:52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我市转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收政策类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 主题导航 | 财政、金融、审计 |
信息名称 | 我市转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我市转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促进我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规定,省发改委、财政厅就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有关事项联合印发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自《意见》印发之日起,我省工业生产企业在厂区范围内的各类建筑、新建专业物流仓储设施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实行零收费。
二、国家及省已经制定的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其他各项减免规定继续执行。
三、各地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检查,确保零收费及各项减免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