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900R/202107-00061 | 组配分类 | 专项资金情况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1-07-27 16:42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关于拨付2021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通知公告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 主题导航 | 财政、金融、审计 |
信息名称 | 关于拨付2021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关于拨付2021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
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1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农【2021】452号)文件和相关资金要求,现下达你局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58万。资金收入列“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支出科目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将资金支付计划申请单提供给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按程序及时拨付资金。
2、请按照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