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52X0/202106-00112 | 组配分类 | 应急预案 |
发布机构 | 宁墩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1-06-08 11:11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预案,应急预案 |
信息来源 | 宁墩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宁墩镇溺水事故处置应急预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宁墩镇溺水事故处置应急预案》的通知 |
各村委会、镇直单位:
现将《宁墩镇溺水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6月4日
宁墩镇溺水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因溺水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加强现场处置能力,保证社会稳定和谐,特制定本预案。
成立溺水救援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 长:黄 竞
副组长:胡永兵
成 员:李 皆、张方杰、唐 志、张 勤、蒋木青、孙 辉、凌 晨、
溺水救援应急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是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领导、指挥有关人员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迅速开展救援及善后等有关事宜的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其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分别为:
一、现场稳控救援组
组 长:蒋木青
副组长:孙 辉
成 员:派出所、综治办、各村两委、水利站、民兵应急分队
工作职责:在接到溺水救援通知后,应迅速到达救援现场,进行紧急救援,并维护现场秩序,疏散救援区闲杂人员;进行现场保护,并收集有关资料,如记录目击证人单位、名字、现场摄影、现场录像等。了解溺水者信息,及时通知监护人。
二、医疗救助组
组 长:李 皆
副组长:唐 志
成 员:卫生院应急分队、各村卫生室、党政办
工作职责:负责现场伤者抢救,视情况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运送伤员。
三、舆情监控组
组 长:唐 志
成 员:党政办、综治办
工作职责:接到报警后立即在第一时间赶到救援现场,同时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汇报事态的发展情况;负责将领导小组的相关指令传达到各小组及有关单位和人员;密切关注网络舆情,把握态势,确保民情稳定。
四、善后处理组
组 长:张方杰
副组长:凌 晨
成 员:民政所、财政所、各村两委、妇 联、团 委、关工委、中小学
做好溺水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出现伤亡情况,积极联系保险公司予以理赔,各种善后事宜。协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责任进行认定,如属责任事故,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五、溺水应急救援处理程序
1、发生溺水事件后,现场目击者有义务立即拨打4630110报警。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应迅速向领导小组报告,通知镇政府救援组到现场施救,同时,党政办向各个工作组传达领导小组有关指令。
2、领导小组成员接到报警后,迅速向上级汇报同时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指挥现场稳控组、后勤及医疗救助组进行现场救援,保证有关物资的供应,开展现场急救等工作。
3、舆情监控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掌握资料,监控舆情动态,拟定通稿,在领导组同意情况下对外发布,积极稳控群众情绪。
4、溺水现场的救援结束后,善后处理组应协助公安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调查溺水原因,并将结论报告领导小组,作为领导小组对溺水事故善后处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