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水利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省市有关规定,落实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充实、完善栏目类内容。按要求按时发布政务信息,及时、全面、真实、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服务,推动水利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市水利局始终把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议事日程。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同时加强内部协调,加大信息公开的管理和审查力度,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时效性和保密性的监督检查制度,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从而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安全性,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
二是规范内容,提高基层政务公开质量。为切实推进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市水利局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确保标准化、规范化落地落实。涉及水利领域公开事项严格依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相关领域政策文件规定,经各科室草拟、分管领导初审,主要负责人审查定稿后,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同时建立监督评议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