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141/202107-00060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科技局 发文日期 2021-07-02 15:21
发布文号 关键词 认定,企业,奖励,进行,高新技术,对于,研发,补助,重新,部门,我市,省级,问题,产学研,申报,平台,当年,给予,倍增,合作,其他解读
信息来源 宁国市科技局 主题导航 科技、教育
信息名称 【专家解读】 宁国市创新能力倍增行动计划 内容概述

【专家解读】 宁国市创新能力倍增行动计划

近期,宁国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宁国市“五大倍增”行动计划的通知》,科技局高新科科长李甜就其中创新能力倍增计划进行了专业解读,详情如下:

问题一:政府为什么会出台五大倍增计划?

答: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牢牢把握“1366”总体思路,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努力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奋力实现全国争先进、全省争一流、全市争第一,对于科技部门而言,是为了促进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

问题二:我市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奖扶措施是什么样的?

答:对于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于每三年进行重新认定的高企给予5万元奖励,注意如果重新认定不合格导致不连续而后重新进行新认定的企业,仅享受重新认定的奖励扶持。

问题三:我市当前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如何?

答:我市目前有高新技术企业110家,本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已完成,第二批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两批次申报结果需待省科技厅评审结束后公布。

问题四:实施创新平台建设行动中给予奖励的仅指科技部门的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吗?

答:这里说的省级研发平台不仅包括科技部门认定的院士工作站、重点实验室,也包括人社部门认定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经信部门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等等,都属于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具体种类以文件内容为准。

问题五:对于产学研合作的补助如何认定?

答:有几点需要明确,一是企业与高校院所进行的合作,二是奖励当年实际支付经费的20%,比如一家企业与高校签订产学研协议,协议约定合作时间是3年,研发费用为每年10万,则凭借当年支出的票据补助当年支付10万元的20%。三是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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