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6475761XE/202106-00114 | 组配分类 | 上级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1-06-25 16:4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文字解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其他解读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 主题导航 | 农业、林业、水利 |
信息名称 | 【文字解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内容概述 |
一、起草背景
2019年5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审议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7月我省印发《安徽省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计划》,国家发展规划纲要和我省行动计划均明确要求充分发挥农产品主产区优势,实施现代农业提升工程,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10月下旬,省党政代表团赴沪苏浙考察对接活动期间,与相关省市签订了建立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联盟协议或纪要。10月底,省委印发有关会议纪要,明确要求制定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的意见和具体工作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落实《安徽省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计划》要求,坚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施现代农业提升工程为抓手,统筹推进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全链条打造,全要素对接,全方位合作,高起点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为安徽农业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促进全省农业转型升级和乡村产业振兴,制定《实施意见》。
三、文件起草过程
2019年9月上旬,按省政府负责同志指示,省农业农村厅组成调研组赴苏北、豫东和鲁西南地区开展调研。9月中旬,在调研基础上形成《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初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10-11月,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多次对《实施意见》修改、报审等工作作出批示,提出要求,文件起草组认真进行了修改完善。期间,分别征求了相关省直单位、各市人民政府、各市农业农村部门、部分企业和园区的意见建议,并对合理的意见建议予以吸纳。2020年1月3日,省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实施意见》,并要求报省委审定。2020年3月20日,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
实施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158”行动计划。围绕全省粮油、畜禽、水产、果蔬、茶叶、中药材、油茶、土特产等优势特色产业,开展“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创建,构建完善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现生产基地稳固、加工提挡升级、销售渠道畅通。力争到2025年,每个县(含市、区,下同)至少重点培育1个优势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全省建立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类、加工类、供应类示范基地500个;面向沪苏浙地区的农副产品和农产品加工品年销售额达到8000亿元。
五、主要内容
一是建设绿色农产品种养基地。打造优势主导特色农产品板块。按照粮食、畜禽、水产、特色农产品等大类,依据区域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打造不同的农产品生产板块。全面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大力发展绿色生资生产。大力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实施农产品安全保障工程,抓好农业投入品监管,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和管理。
二是建设绿色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深度对接沪苏浙人才、技术、资本等先进要素,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实施“百亿元企业”培育计划,形成一批产值过50亿元、10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实施农产品加工园区提升行动,重点打造20个成长性好、规模位居前列的农产品加工集中区。
三是建设绿色农产品物流供应平台。加强市场和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发展20家左右大型冷链物流配送企业,建设冷链物流集散中心;优化升级农村电商;搭建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
六、创新举措
一是加强合作平台建设。推动开展一市三省基地互认,高质量建设一批绿色农产品外延供应基地。开展农业园区合作示范。二是培育基地实施主体。择优选择基地建设主体,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农业人才联合培训计划。三是实施品牌塑造工程。培育“皖”字号知名品牌,打造一批在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叫得响、有影响力的农业区域公用品牌;每个县围绕全产业链发展,培育若干个知名企业品牌或产品品牌。四是健全资金投入机制。统筹优化整合涉农资金,重点支持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建设。五是强化要素支撑保障。扩大对龙头企业担保总额,执行政策性担保费率。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扩面,鼓励开展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和收入保险。保障基地项目用地,降低用地成本。落实税收、用电等优惠政策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合作机制。以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联盟为重要平台,建立省际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三是加强调度考评。将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情况考核内容,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对达标的基地予以授牌激励。
文件中还列出了一批“158”行动农产品加工重点企业、重点园区、冷链物流重点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