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900R/202103-00096 | 组配分类 | 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 发文日期 | 2021-03-15 15:08 |
发布文号 | 财办〔2021〕109号 | 关键词 | 关于调整宁国市财政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分工的通知,机构领导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 主题导航 | 财政、金融、审计 |
信息名称 | 关于调整宁国市财政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分工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关于调整宁国市财政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分工的通知 |
各科室及二级机构:
因领导分工调整,宁国市财政局公共机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及其组成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戴曹君
副组长:彭兴军 汪 廷 陈新爱 徐东晖 肖汉武
汪 艳 鲍莉霞
成 员:张 丽 刁弘丹 李 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张丽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职责
1.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具体承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组织召开工作例会,总结前阶段工作,研究确定下阶段工作计划,并根据当前形势调整或制定重大工作措施;
3.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普及节能科学技术知识;
4.实行能耗统计报告制度,建立能耗统计台账,按期报送能源消费状况统计表;
5.受理各单位和个人单位浪费能源行为的举报,并及时调查处理。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