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63J/202107-0003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发文日期
2021-07-16 16:44
发布文号
宁发改办〔2021〕23号
关键词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放心粮油”“主食厨房”网点申报工作的通知,部门文件
信息来源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导航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信息名称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放心粮油”“主食厨房”网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放心粮油”“主食厨房”网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
为进一步深化粮油供给侧改革,推动粮食产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由“吃得饱”向“吃得好”转变需要,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质量安全、品种丰富、价格合理的粮油产品。根据宣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放心粮油”“主食厨房”网点认定工作的通知》宣粮储函[2021]13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2021年度“放心粮油”“主食厨房”网点申报工作,请各乡镇、街道认真摸排梳理,严格依照相关认定标准,组织好企业申报工作,相关申报材料于8月20日前报送至市发改委(粮储局)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联系电话:0563——4016654
附件:1、“放心粮油”示范店标准、“放心粮油”经销点标准、“主食厨房”直营店标准
2、放心粮油示范店、经销点申报材料目录
3、主食厨房加工配送中心、直营店申报材料目录
2021年7月15日
附件1
一、“放心粮油”示范店标准
1、以粮油产品批零为主,经营品种能够满足日常经营需求。经营的粮油产品必须是取得“QS”认证、省内外知名品牌和被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安徽省粮食行业协会评为“放心粮油”的品牌产品。
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件,近5年内未发生过质量安全问题或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或其他违法、违规问题。
3、营业面积20-30平方米,有与所经营商品和经营规模相匹配的陈列货架或玻璃柜台。商品分类摆放,整齐有序。 4、营业场所进行简洁装修,店内通风明亮,卫生整洁,有统一规范的门头标识。
5、使用检定合格、未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配备消防安全设施和设备,保证消防安全设施齐全、完好、有效,有满足经营需要的信息管理系统及通讯等设施、设备。
6、从业人员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持有当地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明,有一定文化程度,经过岗前培训,熟悉所经营粮油产品的质量品质和保
管方
法及相关知识,诚实守信。
7、执行国家价格管理政策,所有粮油产品均明码标价。 8、建立粮油产品索证索票制度和可追溯制度,建立粮油购销台账制度及报表报送制度。
9、有避免散装粮油、食品、杂粮受到污染的防护措施。经营的散装粮油、杂粮等须符合质量、卫生、储存、标签标注等方面的相关规定要求。
二、“放心粮油”经销点标准
1、以粮油产品和日用消费品的零售为主,经营品种能够满足日常经营需求。经营的粮油产品必须是取得“QS”认证、省内外知名品牌和被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安徽省粮食行业协会评为“放心粮油”的品牌产品。
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件,近2年内未发生过质量安全问题或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或其他违法、违规问题。
3、营业面积10-20平方米,有与所经营商品和经营规模相匹配的陈列货架或玻璃柜台。商品分类摆放,整齐有序。 4、营业场所进行简洁装修,店内通风明亮,卫生整洁,有统一规范的标牌标识。
5、使用检定合格、未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配备消防安全设施和设备,保证消防安全设施齐全、完好、有效,有满足经营需要的通讯设备。
6、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熟悉所经营粮油产品的质量品质和保
管方
法及相关知识,诚实守信。
7、执行国家价格管理政策,所有粮油产品均明码标价。 8、建立粮油产品索证索票制度和可追溯制度,建立粮油购销台账制度及报表报送制度。
9、超市粮油经营区、粮油批发市场经营户等按照“放心粮油”经销点标准规范认定。
10、有避免散装粮油、食品、杂粮受到污染的防护措施。经营的散装粮油、杂粮等须符合质量、卫生、储存、标签标注等方面的相关规定要求。
三、“主食厨房”直营店标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主食生产加工的企业,固定资产在500万元以上,营业收入在500万元以上(主营突出、特色明显、影响力大的企业可适当降低申报标准)。
2、具有比较完善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环保、消防、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取得注册商标。
3、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70%,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及以上等级,近期无不良诚信或不良纳税记录。
4、中央厨房及配送中心营业场地在500平方米以上,符合规范要求,房屋结构坚固安全、布局合理、通风良好、光线充足、温度适宜。有满足配送业务需要的厢式密闭运货车辆及满足车辆停放的停车场。有必要的叉车和输送机械等装卸设备。
5、直营店在二个连锁店以上,营业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实行连锁经营、统一配送。店室内外干净明亮,门面装饰美观大方,店堂内醒目位置公示和悬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从业证》、《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标准》等。
6、中央厨房和直营店的加工食品工具,用具、灶具等设备设施齐全,有专用的洗刷消毒设备,符合《食品工具、设备洗涤消毒卫生标准》的规定,冷冻、冷藏设施齐备。 7、米、面、油大宗粮油食品原料采购必须取得QS认证,省内外知名品牌或中粮协、省粮协评审认定“放心粮油”产品,建立粮油产品进货索证索票和可追溯制度,保留粮油供货者及粮油质量认可有效证件,对不符合标准质量粮油商品,做到不进货,不生产加工食品,做好对入库粮油检查、验审及台帐统计工作。
8、对主食厨房进货的其他产品,必须是经相关部门检验认定,符合国家质量和卫生标准的产品。鼓励企业建立肉、蛋、菜生产基地建设,从源头上严把食料进货关。
附件2
放心粮油示范店、经销点申报材料目录
1、申请报告
2、申报点基本情况介绍
3、质量安全承诺书
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等证书
5、经营场所证明资料(注明经营场所面积,粮油区域面积)
6、经营主要品种列表(制作表格)品种、品牌、产地、QS认证、生产许可、质量认证或检验证书等情况
7、员工健康证明
8、管理体系及通讯管理
9、消防器材或设施(可附照片)
10、计量检测,检验合格的计量器具(可附照片)
11、明码标价,价格标示(可附照片)
12、各项经营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索票索证制度
购销台账制度
不合格粮油退市制度
服务规范
附件3
主食厨房加工配送中心、直营店申报
材料目录
1、申请报告(每个直营店)
2、直营点企业基本介绍
3、主食厨房食品安全承诺书
4、营业执照
5、卫生许可证
6、餐饮服务许可证
7、食品流通许可证
8、纳税信用等级或税务登记证
9、经营场地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
10、相关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11、消防管理制度
12、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3、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4、索证索票制度
15、原材料品牌QS一览表
16、餐具、容器清理消毒制度
17、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18、消防、生产设备、窗口等都可附照片体现
19、加工车间、配送车辆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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