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106-00265 组配分类 学校督导评估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发文日期 2021-06-10 09:24
发布文号 教督〔2021〕10号 关键词 通知公告
信息来源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导航 科技、教育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五项管理”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五项管理”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

为了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以下简称“五项管理”),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3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皖教督函〔2021〕8号)《宣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宣教督函〔2021〕11号)和《宁国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五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市“五项管理”专项督查工作安排如下,请认真实施。

一、明确任务“五项管理”对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提高学习能力与效率至关重要,是深入推进立德树人的重大举措,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提出了明确要求。各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将“五项管理”工作作为2021年重要任务部署实施。

二、专项督查。1.市教体局组织责任督学组成5个督查组,结合“五项管理”相关通知和“五项管理”实地督查要点,采用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于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安排)对各中小学开展专项督导。2.涉及校外培训机构的“A2睡眠-B7对校外培训机构时间与作业管控情况”项由教体局联校干部负责督查。

三、督促整改5个督查组实地督查中小学校,如实填写《“五项管理”实地督查要点及督查记录》(附件1),必要时应当场填写《“五项管理”中小学实地督查限期整改通知书》(附件2);联校干部按照分工实地督查校外培训机构,填写《“五项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实地督查记录和限期整改通知书》(附件3)。督查时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各校应及时整改、立行立改,或限时整改。对整改不落实的,教育主管部门将及时进行通报、约谈;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报送情况。各中小学校对照“五项管理”实地督查要点进行自查,“五项管理”的执行情况及时汇总,形成自查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学校做法、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交督查组。5个督查组汇总各组督查情况形成小组督查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学校做法、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于6月25日前将电子稿发给督导科胡益春。联校干部将《“五项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实地督查记录和限期整改通知书》(附件3)于6月25日前交至督导科。全市“五项管理”工作专项督查情况将报送至上级教育督导部门,并对社会公布。

五、接受督查。各校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五项管理”各项工作,以接受国家、省、市教育督导部门的专项督查。

附件1:“五项管理”实地督查要点及督查记录;

附件2:“五项管理”中小学实地督查限期整改通知书;

附件3:“五项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实地督查记录和限期整改通知书;

附件4:“五项管理”中小学实地督查分组安排。

2021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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