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9734/202105-00094 | 组配分类 | 保障性住房调换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1-05-25 15:5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保障性住房调换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 主题导航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信息名称 | 2021年公租房调换 | 内容概述 |
公共租赁住房调换指南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因就业、子女就学、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的,可向所在社区书面申请调换,经所在社区、市住房保障部门书面同意后,可调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流程:1、向所在社区书面申请调换;2、所在社区、市住房保障部门书面审核;3、审核同意或驳回,通知当事人;4、重新签订房屋承租合同办理入住手续,15日内清空原承租并办理房屋退房手续。
申请材料:1、房屋调换审批表;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3、因就业、子女就学、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的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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