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5124U/202108-00084 组配分类 监督检查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1-08-12 09:19
发布文号 民社救〔2021〕15号 关键词 社会救助、工作、督查情况,监督检查
信息来源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导航 民政、扶贫、救灾
信息名称 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社会救助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内容概述

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社会救助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街道:

2021年7月15日至22日,我局对部分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入户调查、询问访谈等方式进行,重点对霞西镇、仙霞镇、中溪镇、梅林镇、云梯乡、方塘乡、河沥街道、天湖街道和汪溪街道9个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情况及档案资料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结果看,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对照十四届市委第十五轮巡察“回头看”发现的关于小额临时救助问题,及时进行自查自纠,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同时,较好完成低保信息系统数据更新录入和年度社会救助对象复核复审工作。仙霞镇能够按照社会救助对象“一户一档”的要求,对所有资料逐一核对,查漏补缺,确保了档案齐全完整、排列有序、安全保管;中溪镇在做好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一致的基础上,统一更换旧档案,使用最新行政文书,做到家庭类别、联系方式和电子照片等项目“零错漏”。方塘乡强化急难救助功能,用好用足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救助档案完整有效,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

二、存在问题

通过督查发现,社会救助工作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共性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

(一)对象认定不全面。低收入人口认定摸排工作开展较缓,部分乡镇(街道)未建立相关台账。同时,在认定新申请救助对象时过度依赖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河沥街道、中溪镇未与人社部门核对养老保险及遗属补贴发放等信息,未建立比对台账。

(二)公开公示不及时。督查过程中,随机抽查9个村(社区)社会救助对象公示情况,其中霞西镇霞西村未建立救助对象长期末端公示板块;方塘乡双村村有相关公示板块,但更新不及时,公示信息为2019年相关内容。

(三)年度复核不扎实。部分乡镇(街道)低保“单人保”管理不规范,摸排不彻底,没有分析“单人保”家庭不能整户施保的原因。云梯畲族乡对重病重残“单人保”政策把握不准确;仙霞镇年度核查工作未按时间节点完成。

(四)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乡镇(街道)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不完整,小额临时救助对象办理情况未录入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平台。梅林镇特困供养档案缺少核对报告;汪溪街道小额临时救助材料中病历证明、身份证明和公示等信息缺失;天湖街道小额临时救助往年资金结余及使用管理未建立台账,入户核查、发放汇总表等支撑材料缺失。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核心内容,请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对照以上问题深入查摆不足,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于8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工作。

(二)加强执行能力。乡镇(街道)要通过培训会、座谈会、推进会等形式,“以会代训”强化提升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加强与社会组织,特别是公益慈善组织的信息互通,结合“12345”救助热线、“一门受理”窗口等渠道,发现困难群众线索,组织村(社区)工作人员全面入户走访困难群众,掌握困难群众基本情况,推进低收入人口摸排认定工作,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

(三)规范档案管理。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对审批材料补缺补漏,规范档案管理,在册救助对象的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人员类别、残疾类别、重病病种及优抚对象等基本信息及时复核更新。同时,电子照片、二代身份证、申请声明材料(如:疾病诊断证明、残疾证等)和纸质审批档案上传至低保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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