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7063E/202109-00025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
发布机构 梅林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9-17 08:07
发布文号 关键词 上级政策
信息来源 梅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内容概述 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和省、宣城市人防办统一要求,为全面检测我市人民防空警报的性能和效果,使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和熟悉人民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切实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于2021年9月18日上午9时18分进行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9月18日上午9时18分至9时33分。
  二、试鸣范围
  全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通过城区16个防空警报点的固定警报器发放警报。
  三、鸣放形式
  我市人民防空警报试鸣使用全国统一的人民防空音响警报信号,即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具体鸣放规定如下:
  1.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三分钟。
  2.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三分钟。
  3. 解除警报。连续鸣三分钟。
  此次试鸣属于正常的防空警报试鸣,请广大市民和过往旅客在听到警报信号后,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市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学校、商场(大型超市)可结合防空警报试鸣自行组织疏散演练。
  特此通告。

宁国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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