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394647658C/202108-00593 | 组配分类 | 其他医用设备交易信息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 发文日期 | 2021-08-23 17:09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宁国市,质疑,采购,项目,供应商,联系,成交,提起,名称,安徽,宁馨,方式,地址,不予,造价,材料,代理,采购法,政府,公告,招标采购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 主题导航 | 卫生、体育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疾控中心疫苗冷链运输车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内容概述 |
一、项目编号:CG-TP-NG-2021001
二、项目名称:宁国市疾控中心疫苗冷链运输车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青岛春田科技车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青岛市黄岛区红石崖清水河路567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308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娟、董小敏、鄢永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金额:人民币4629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健康大楼3楼、宁国市宁墩路宁馨花园16幢3楼3028号。联系电话:13965414832、17756343661。
若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依法向有关部门反应。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宁国市健康大楼3楼
联系方式:王先生139654148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宁墩路宁馨花园16幢3楼3028号
联系方式:曹工、177563436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曹工
电 话: 13965414832 、17756343661
十、附件:
1、谈判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最终报价表。
附件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9chg_ur_oOvzIXOn9Bro3A
提取码:7u3q
宁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3日